“自2018年1月1日起,故意隱匿、謊報、變相違禁物品,被依法查封的;
在一年內攜帶或者郵寄違禁物品兩次以上的,依法被查獲的,由上海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按照規定予以處罰,并報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務平臺。
這五種行為將影響完整性記錄:
一。一年內攜帶、郵寄違禁物品兩次以上并被依法查封的;
2。故意隱瞞、謊報或者隱匿違禁物品,被依法查封的;
三。以暴力、威脅方法拒絕接受檢疫處理決定,或者拒絕、阻礙檢驗檢疫機構依法實施檢疫執法行為的;
四。盜竊、扣押、損毀、散布動植物檢疫機關保存的動植物及其產品的;
5個。依照有關法律、法規的規定追究刑事責任。
這也意味著,一旦上述5種行為受到處罰,個人信息將受到影響,包括住房貸款、積分結算、車牌拍賣等。
所以在2018年1月1日之后,不要把這些東西帶回來。
違禁物品清單
動物和動物產品
活體動物(狗和貓除外),包括所有哺乳動物、鳥類、魚類、兩棲動物、爬行動物、昆蟲和其他無脊椎動物、動物遺傳物質。
(生的或熟的)肉(包括內臟)及其制品;水生動物產品。
動物源性乳及乳制品,包括生乳、鮮奶、酸奶、動物源性奶油、黃油、奶酪等乳制品。
雞蛋及其制品,包括新鮮雞蛋、皮蛋、咸蛋、蛋液、蛋殼、蛋黃醬等蛋源產品。
燕窩(罐裝燕窩除外)。
油、皮、毛、蹄、骨、角及其制品。
動物飼料(包括肉粉、骨粉、魚粉、乳清粉、血粉等單一飼料)、動物中藥、動物肥料。
植物和植物產品
新鮮水果和蔬菜。
煙葉(不包括煙草)。
種子(苗)、幼苗和其他具有繁殖能力的植物材料。
有機培養基。
其他檢疫物
動植物病原體如細菌和病毒種類、害蟲和其他有害生物、細胞、器官和組織、血液和制品等生物材料。
動物尸體、動物標本和動物糞便。
土壤。
轉基因生物材料。
國家禁止進境的其他動植物、動植物產品和其他檢疫物。